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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人都有走神的時候,但怎樣才能判斷自己是否患有ADD(注意力缺少症)?這個界限究竟在哪裡?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我們才需要為自己的心不在焉擔心?在什麼情況下我們該尋求心理醫生的幫助?專家認為:判斷是否患上了ADD,有以下3個需要量化的方面。

第一 :在過去的6個月內,你必須“經常”或“很頻繁”地存在以下9條表現中的6條或以上:
① 在工作或生活中不能注意細節或經常犯粗心的錯誤;
② 在工作或娛樂中很難保持注意力;
③ 別人與你講話時,你沒留意聽,經常走神;
④ 不遵從指令且完不成工作;
⑤ 難以組織好工作和活動;
⑥ 逃避、不喜歡或不情願參加需要持久保持專意力的工作或活動;
⑦ 丟失工作或活動中的必需品;
⑧ 很容易分散注意力,注意力不集中(多因外界刺激);
⑨ 在日常活動中健忘。
第二:上述表現至少“經常”或“很頻繁”地影響到了以下功能中的至少1項或以上:
①家庭生活;
②工作;
③社會交往;
④在社區中的待人處世;
⑤教育活動;
⑥婚姻關係;
⑦對錢財的管理;
⑧開車時;
⑨休閒或娛樂;
⑩處理日常事務時。
第三:上述表現從7歲以前即開始(最寬的標準從10歲前開始),並持續至成人期。如果你的走神問題符合這三個條件,那麼你無疑需要專業説明,而且越早越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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